2020年怀宁县交发公司和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怀宁县交发公司)系县政府独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基础产业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等综合性交通投融资业务。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系怀宁县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受怀宁县政府委托对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实行综合代理。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怀宁县交发公司4名,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见附件1《2020年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专业要求具体见《2020年度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怀宁县交发公司和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2020年4月26日起在怀宁县政府网、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怀宁县财政局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 6日至5月 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地点: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怀宁县高河镇新安路280号县交通局7楼706室);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怀宁县交发公司和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3)属在职或其他社会人员的,须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亲笔填写的《2020年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5)本人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3张。
4、缴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须出具委托函及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内容:报考工程类岗位(代码202001)的考生,笔试科目主要内容:工程专业知识;报考金融类岗位(代码202002)的考生,笔试科目主要内容:金融专业知识;报考综合类岗位(代码202003)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报考工程建设类岗位(代码202004)的考生,笔试科目主要内容:招标采购政策法规和工程管理专业知识。
以上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四)面试
1、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4、缴费: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五)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合成决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职称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怀宁县交发公司和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4、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政府网、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怀宁县财政局网公示三天。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若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至怀宁县交发公司和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3、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待遇参照怀宁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内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职位要求的,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新聘用人员自行解决食宿。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本公告由怀宁县交发公司和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公开招考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怀宁县财政局网站查询。
考务咨询电话:0556-4669786 (怀宁县交发公司)
0556-4967866 (怀宁县项目咨询公司)
监督电话:0556-4611779(怀宁县纪委监察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怀宁县交发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0年怀宁县交发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怀宁县交发公司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