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14人:
1.指挥中心警务辅助人员3名;
2.刑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3名;
3.监管场所警务辅助人员6名。
4.综合部门警务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分配,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
指挥中心警务辅助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新闻宣传或档案工作经验者优先;
刑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监管场所警务辅助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综合部门警务辅助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有新闻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未受过开除、辞退、治安(行政)、刑事等处罚的;
(五)在含城有固定住所。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①指挥中心警务辅助人员:含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公安局2楼216室),联系电话:4399013;
②刑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含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安局5楼523室),联系电话:4399062;
③监管场所警务辅助人员:含山县看守所办公楼204室,联系电话:4399087;
④综合部门警务辅助人员:含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公安局七楼707室),联系电话:4399016。
3、报名者携带材料:《含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考录办法
此次招聘采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在各环节中,因联系不上和其他原因没能准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方可参加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4、体检 按照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标准,费用自理;
5、政审工作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的要求,了解被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三)聘用
政审合格的,安排到该岗位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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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公安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