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连城镇三资中心财务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居)财务的管理,不断提高基层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连城镇三资中心财务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数共2个。
三、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选聘范围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国家承认的会计资格证或者从事财务工作1年及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纳入社保系统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6、中共党员和具有会计资格证的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正常工作的;
3、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4、不符合其他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选聘人员的待遇
1、选聘人员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其中基础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500元,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五、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25日止。(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好《连城镇公开选聘三资中心财务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其中,有会计资格证的,需提供会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任职法人单位的工作证明;是中共党员的,需要所属党委党组出具的正式党员证明;居住在连城镇地区范围内但户口不在连城镇的,需提供居住地的居住证明。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报名地点:连城镇政府经管站
报名电话:13855295223 联系人:陈刚
监督举报电话:0552--6571006
连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