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聘用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综合行政岗位8名,书记员岗位6名,司法警察岗位3名,会计岗位1名,后勤岗位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综合行政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中文、文秘、行政管理、计算机、新闻传播专业,非上述专业但有政法部门工作经验的也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5、本岗位需进行笔试、面试。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二)书记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非法律专业但有政法部门工作经验的也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90字/分钟,正确率90%以上优先录用;

6、本岗位需通过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后,再参加笔试、面试。

(三)司法警察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驾驶证(能驾驶小型汽车,报名时需提供驾照复印件);

4、仅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75厘米;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马鞍山市常住户口;

7、同等条件下,司法警察学校或法律专业毕业、退伍军人的优先;

8、本岗位需通过体能测试后,再进行笔试、面试。

(四)会计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财经类专业;

4、能够熟练使用会计电算化相关软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6、本岗位需进行笔试、面试。

(五)后勤岗位(白案厨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马鞍山市常住户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有厨师证者优先;

6、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7、本岗位需面试、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因其他原因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2000元,试用期合格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考评,平均月收入不低于3500元(含依法享有"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待遇),具体人员工资标准按中院同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综合核定。

聘用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提供住宿。因公差旅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

2、报名方式: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址: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二楼203号<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联系电话:0555-2366855。

报考人员下载《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考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每位报考人员限填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考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1寸免冠照片一并提交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复审:报名结束,由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30日12:00以后登录马鞍山人才网和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六、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试题等具体考务工作由承接主体组织。面试。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需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专业技能测试;报考法警岗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试。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分数按6:4的比例合为笔试总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2、考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者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15]1号)、《安徽省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市中级法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备用人员名单,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马鞍山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对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举报或者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统一合同文本,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如已聘用人员1年内主动放弃聘用或被解聘的,根据工作需要,可在考察合格的备用人员范围内按成绩依次递补。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2370062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考登记表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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