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桐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桐城市域范围内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三年以上正式工作经历(2017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除因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四项目”人员服务期工作年限和期内考核结果具有同等资格;
(四)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桐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初审。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5月23日,报名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选调单位在接受报名时,负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工作按照公告中选调岗位表设置的条件和要求从严把关。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桐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包含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奖励表彰等方面内容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鉴定材料;
(4)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市委编办会同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截止报名结束未提供有效证书的,取消考试资格。选调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竞职演讲方式进行,演讲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按照实际得分的60%计入考生总成绩。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主要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考察实行量化打分,考察总分为100分,按照实际得分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五)录取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0.6+考察得分×0.4。选调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有效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调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最终确定人选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按照考察人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有关事项
(一)调入人员凡涉及到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按职称管理有关文件和调入单位的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6-6135149(桐城市委编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桐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桐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桐城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