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41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74号)有关精神,2019年我省继续开展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19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783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2017届、2018届、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殊岗位可视实际需求降低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4.本科(大专)学历考生须于20197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考生须于201912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56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募岗位相关条件(附件1)。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仍在岗服务的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4.不符合招募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招募方式及程序

 

根据招募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9个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各市(州)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笔试、面试考务工作。

 

(一)网上报名(56日至510日)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免交报名费。考生于2019569:00510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 219.151.4.99 ) 后按程序进行,如实准确填写《2019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则不能更改。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截止前(201951016: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本次报名失败。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募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57日至510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通过初审人数为零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通过现场审核人数与招募计划数比例超过20:1,系统会自动提示。

 

由于此次考试不收报名费,请报名成功后的考生认真参加考试。

 

(二)网上初审(56日至511日)

 

网上初审时间为20195690051118:00,由所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所辖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招募范围及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951016:00)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三)现场审核(57日至512日)

 

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9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信息表》、报名时上传的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2张以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579:0051217:00前到报考岗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现场审核相关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及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户籍证明可提供户口册复印件。国有企业在岗人员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负责对照网络报名信息认真审核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对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进行现场审核的,可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代为审核,代为审核人员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承诺书》(见附件3)以及报名人员需提交的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提示:为确保报名成功,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进行现场审核,避免因超出规定时间而无法成功审核。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527日至529日)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195279:0052917: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笔试(61日)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笔试时间为20196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六)确定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笔试分数统一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不得低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考试人数不足31的,按照上线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名单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st.guizhou.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219.151.4.99)上进行公示。

 

(七)面试

 

面试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实施,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面试时间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公布,面试安排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对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招募资格,可由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如实填写《招募人员审批表》后,由报考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考生所在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对考生的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加盖公章。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招募信息发布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募录用的,取消录取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十二)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下发招募录取通知,在通知下发一周内,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十三)正式上岗

 

考生以签订协议日期为准一周内到岗。

 

四、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并随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而调整,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补贴,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交通补贴。对新聘人员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落实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中代扣代缴。

 

(二)服务期间,支持“三支一扶”在岗人员参加各类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中定向招录(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考试。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计算工龄。

 

(三)鼓励“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积极组织“三支一扶”人员参加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及时提供就业政策、招聘活动安排和就业岗位信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照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七)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各相关县(市、区、特区)拿出一定名额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政策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招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有关考生的招募资格。

 

六、招募工作咨询

 

(一)涉及招募政策、招募工作等方面的问题,请咨询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省“引导办”)(电话:0851-86814517)。

 

(二)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电话:0851-8681067686831833)。

 

(三)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招募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请考生密切注意“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st.guizhou.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219.151.4.99)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募信息。招募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有关单位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2019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各市州现场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doc

附件3:三支一扶委托承诺书.docx

 

 

 

 

 

                        20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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