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临床工作和人才梯队建设的需要,促进医院学科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我院拟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78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凤阳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县卫计委负责指导、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凤阳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本科(专科)应、历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校期间无重大劣迹或不良行为以及未受过纪律和刑事处分(含正在接受立案审查)。
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于2018年4月9日起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上统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