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省卫生厅《转发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和市公安局、卫生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卫生部关于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证纪委办案点和看守所涉案人员健康权益,根据省市要求和我县医疗机构具体实际,拟由县卫计委公开招聘医生4名,其中:驻看守所医生2名、驻纪委办案点医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的原则。
二、实施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医生;具备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周末不报名),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泗县人民医院人秘科 电话:7020074
2、报名注意事项: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
报名时填写《泗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驻看守所、纪委办案点医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提供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名考试、体检等费用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为1: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采取专业测试方式,由县卫计委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形式与内容:采取笔试形式。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及《内科学》、《外科学》及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卫计委、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入围体检、考察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的,则对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信息公开网、卫计委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在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五、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泗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泗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驻看守所、纪委办案点医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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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