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将蚌埠市2018年度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市编办、市人社局核准,我市共有5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周转池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243名社会化用人工作人员(详见《蚌埠市2018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13日起同时在在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 wsjsw.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同步发布。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医疗卫生类医疗、护理等需要执业资格证书的岗位均要求全日制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陆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9:00至8月24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18年8月26日17:00前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18年8月27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8月29日17:00前通过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5元/科),逾期没有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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