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6〕11号)和《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有关规定,我院将组织实施2020年度部分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招聘2020年度部分急需专业技术人员10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阜阳市内(含各县市区)正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在编人员(含周转池编制)不得报名;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本、专科毕业生要求高中毕业(以高中毕业证为准),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其中本科毕业生第一起点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2.年龄
岗位表中的“28周岁以下”为“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40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阜阳市人民医院(www.fysyy.com)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1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下载《阜阳市人民医院2020年度部分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历届报考人员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证、高中毕业证、毕业证书(本科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工作证明(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含周转池编制),须有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报考人员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高中毕业证、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电子扫描件材料(PDF或JPG格式)打包为“.rar” 格式,并以“姓名+科室”命名发送至邮箱(fysrmyy2515013@126.com)。
(二)资格审查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方式
1.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9:00。考生须于面试当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半小时(8:30之前)进入候考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阜阳市人民医院综合楼16楼会议室
2. 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四)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阜阳市人民医院拟聘协议书》,应届毕业生还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0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本次招聘我院使用社会化用人员额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试用期与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我院纳入编制管理文件精神的,可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阜阳市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有关事宜
(一)信息咨询:0558-3010017,0558-3010019 人事科
(二)监督举报:0558-3010011 纪检监察室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3.考生诚信承诺书
阜阳市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7日
原标题:关于进行2020年度部分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