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座落在宿松县复兴镇,系宿松县人民政府与安徽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合办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文件精神,经宿松县人民政府同意,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面向社会诚邀有志于高中教育教学的精英加盟,共铸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教育辉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年级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3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3人、化学1人、生物2人(共18人)。本公告于2018年3月23日在宿松县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http://fz.ahnu.edu.cn)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发布。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学生,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业务能力条件
(1)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胜任全日制高中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2)具有与应聘学科相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在签约前须出示相关证明。)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3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学经验和有一定教学业绩的应聘教师优先录用。
(4)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应学科的研究生学历者优先录用。
3.身心健康条件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心理良好,具有强烈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能胜任本职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3日起至2018年4月1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http://fz.ahnu.edu.cn/中下载《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后请发送至公共邮箱:1655448505@qq.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需本人到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现场确认者,视为放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另行公布。
如某岗位报名人数过多,该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公布。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
5.体检和考察
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宿松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宿松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资格条件,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宿松县教育局集体研究后初定拟聘用人员,并会同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提交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松县政府网和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上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报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五年。
(4)对于新聘人员,学校提供一套教师周转房居住。
四、纪律与监督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下述关系(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等工作由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实施,宿松县教育局将派员全程参与、监督和指导。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
电话:0556—7551529
联系人:顾主任 18075367218
宿松县教育局:0556-7811081
宿松县人社局:0556-7849317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