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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号)规定和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根据不同岗位采用试讲、面试和专业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3000066、3000067岗位采用试讲、面试方式,3000065岗位采用专业笔试、面试方式。

1、试讲: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岗位,抽取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封闭备课,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教学效果等。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专业理论素养等。

3、专业笔试:专业笔试时间为9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则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设定的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5、试讲、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并公布,专业笔试成绩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 http://www.ahnyedu.net)公布。

6、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9年8月8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能源技术学校养源楼。

(三)考官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

(四)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成绩试讲(专业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考试最终成绩(百分制)依据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能源技术学校网站( http://www.ahnyedu.net)公布。

二、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能源技术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能源技术学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应聘人员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安徽能源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10706

监督电话:0551-62610296 0551-6282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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