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县直机关公务员补充工作,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县委办公室面向全县乡镇机关和县直单位公开选调2名文秘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乡镇机关和县直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其中:副科级干部需任职满一年以上,选调后安排到科员级岗位工作,仍享受副科级待遇)。
(二)参加公开选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1980年1月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其他不适合参加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和方案、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征得本单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2017年7月1日至7月7日,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50-5612351。报名前从《来安先锋网》或《来安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17年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
六、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职位数比例情况,对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根据选调职位名额和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来安先锋网、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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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来 安 县 委 组 织 部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