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安徽肥东县人民法院、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公务员选调23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安徽遴选考试 信息,安徽遴选招考公告、 安徽遴选考试通知和安徽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规定,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同意,肥东县人民法院、肥东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肥东县人民法院选调科员职位公务员15名;肥东县人民检察院选调科员职位公务员8名。
二、报名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报名范围
省内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省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我省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1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详见《肥东县人民法院、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过违法违纪行为,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1月3日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eidong.gov.cn)、肥东先锋网(fd.ahxf.gov.cn)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肥东先锋网上公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7日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2. 资格审查
肥东县人民法院、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于报名24小时后至11月20日12: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 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11月22日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