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同意,东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市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选调;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文字综合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选调。
三、选调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