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河湖管理与保护,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水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
全县水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本次选调人数共7名(详见附件1《肥西县2018年县水务局公开选调河长办工作人员岗位表》)。
选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男性,45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包括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决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