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及职位
县纪委监委机关遴选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条件
1.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2日后出生),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县直机关公务员要求具有三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乡镇公务员要求具有五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2月);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