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8年我市市直单位计划面向全省公开选调 3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1、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2、面向全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共9个单位23个职位36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2018年明光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问题的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