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兴政公考根据蚌埠经开区管委会发布,转载蚌埠市临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详情请关注www.wrsks.cn,政策咨询及备考指导请加18255110290(贺老师微信)了解。

 蚌埠市临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建发”)是长淮卫镇人民政府所属独资公司,主要承担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现代农业建设经营以及重点项目建设等重要职能。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工作开展需求,促进临港建发高质量发展,现委托安徽中青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本次拟招聘人员共计4名。(具体岗位及职数详见《蚌埠市临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

  蚌埠市临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六)有较强责任感,愿意为公司经营发展服务,具有积极进取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态度;

  (七)本次招聘岗位计划表的“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本人受过其他严重处分;

  3、具有传染性疾病的;

  4、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聘用等。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面试。

  (1) 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9: 00-2023年11月5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者请微信搜索“安徽中青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小程序、招聘,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毕业证书电子照片(含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2)现场报名

  除网络报名外,报考者也可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址为蚌埠市东海大道凤凰国际广场B座20楼,安徽中青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③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一寸1张证件照及电子档。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者提交材料后,对报考者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公司将另行通知报考者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面试

  1.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体检

  1.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对象最终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在同一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应聘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过程中发现政治上不合格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报考者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递补

  因本人放弃或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岗位录用计划数,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工作结束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人员需服从岗位安排,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劳务派遣形式),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拟录用人员若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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